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总则
学术委员会是本研究所的学术研究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审议本所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组织对所内重大研究项目和其它研究项目的评审;实施对所内重大成果的评审鉴定;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利用提出建议并实施监督;协调本学科领域全国性重大学术活动。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指导本所深入探讨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趋势,确定中长期发 展规划,并给予本所在学科建议、研究方向的调整、人才培养等方面以必要的指导。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本所工作进展的一般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情况、中心资料建设情况、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进行检查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加以改进。本所主要负责人则相应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学术委员会开展评议工作提供充足的材料。
对本所重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察,对其成绩和缺陷及时加以指明;在课题完成之后,进行认真评估,提出终审意见。
对本所其它开放性课题进行抽查,并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指导本所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对会议的议题、规模、会议经费的筹措及开支等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对本所重点课题的负责人进行评议,经评议认为不称职者,可限期令其整改或提出更换意见。

第三条:根据上述工作职责,本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必须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其成员应当在本学科领域有较为深厚的学术造诣,由国内著名学者组成。委员中应尽可能包括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的专家学者。其中校内专家不得超过学术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在紧急情况下亦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性会议,或延期举行全体会议。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需无记名投票表决,委员到会人数超过半数以上方可视为有效。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届任期为三年。但在换届时,更换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工作具有延续性。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在广泛征求全国同行专家意见的基础之上产生,并报教育部社政司审核批准,由本所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术委员会成员中产生,并由本校校长直接聘任。

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王尧(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名)

扎西泽仁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副总干事)
冉光荣  (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石 硕  (四川大学教授、博士)
许广智  (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所长、政史系主任、教授)
李昭明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四川大学兼职教授)
陈庆英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宗教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张 柏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周伟洲  (西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郎维伟  (四川省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霍 巍  (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所务会制度


一、 所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所人员出席。所务会由所长(所长离任期间由副所长)主持召开。在特殊情况下,由所长(或副所长)决定召开临时所务会,商议处置紧急问题或更改所务会会期。
二、 所务会主要内容为:
1、传达国家教育部及学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商议落实具体的措施及方案。
2、通报并商议决定与本所有关的重大事项,如各项经费的下达、筹措、管理以及使用情况;有关本所的重大人事决定(如人才引进、选派出国人员、干部任免、机构设置等);汇报交流各重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商议本所有关举办学术会议、出版、图书资料、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等。
三、本所人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所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所长、副所长的职责及分工


  所长的职责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以下各项:
一、 负责全面实施教育部确定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聘任副所长以及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三、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四、负责向学校社科科研处长、主管校长及教育部社政司汇报工作。

  根据本所具体情况,所长(霍巍)的分工为:
一、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汇报,处理所内日常行政事务,出席各级主管部门与基地建设有关的会议;
  二、负责本所人事工作,对本所人员引进、工作安排等进行全面规
划;
  三、负责图书资料、网络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四、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直接管理或授权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并向全所作出通报;
  五、筹集所内日常办公经费。

  根据本所具体情况,副所长(石硕)的分工为:
一、 主管本所科研工作,负责组织本所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中期检查、终期评审等项工作,出席各级主管部门与本所科研工作有关的会议;
  二、负责主办本所不定期或定期的学术期刊,对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等各项事宜全面负责;
  三、负责组织本所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行政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 行政办公室主任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所内日常行政管理,协助所长、副所长处理所内日常行政事务。
二、 行政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所公文文件的收发往来,处理每天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收发工作;
2.在所长、副所长的领导之下,起草制作有关本所行政管理方面的公文文书、文件;
3. 负责整理完成每季度一期上报教育部的工作简报(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
4. 管理全所公共资产(包括办公用房、家俱、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维修,保证所内工作的正常运行;
5. 在所长领导之下,进行全所财务管理,建立建全各项资金帐目,并负责所内行政办公费用的管理、建帐、财务报帐等,定期向全所公开财务状况,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审议;
6. 作好所内重要工作的记录及档案管理,建立基地大事记;
7. 负责接待、安排所内驻所研究人员及往来人员的食宿、交通,并对相关经费进行管理;
8. 在分管所长的领导之下,负责全所图书资料购入之后的登记、入库以及日常管理,组织人员进行网页更新。


科研秘书职责


一、 在分管所长的领导之下,协助其管理全所的科研工作。
二、 科研秘书的具体职责为:
1.协助分管所长对所内重大课题的设计、申请、中期成果与最终成果的审定评估等项工作,出席学校社科处有关科研工作的各类会议;
负责整理完成每年一度的统计年报(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
2.收集、统计所内专、兼职研究人员的个人科研情况,负责整理完成上报教育部每6个月一期的成果简报(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并向学校社科处提供每年全所科研成果汇总清单;
3.协助分管所长完成上报每年一度的学术会议备案报告(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在会议期间,负责会议通讯、记要等文秘工作;
4.在分管所长的领导之下,参与本所学术期刊的编辑项工作,负责分管所长指定的具体业务范围;
5.掌握本学科领域相关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的科研究动态,每季度向本所网页提供一次本所以及国内外科研动态简报,负责网页科研内容的更新;
6. 对每月新出版的相关领域学术图书资料提出采购意见与建议,并协助行政办公室进行图书资料的编目、入库等项工作。

 

 

图 书 资 料 室 管 理 制 度

本图书资料室为中国藏学研究所专业性图书资料室,对研究所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及民族史、考古学、博物馆学、历史学等专业的师生开放。为加强和规范图书资料的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则。
1、所有图书须经图书资料管理员登记入库后才能对外开放借阅。
2、由教育部专项购书经费所购图书为基藏图书,实行闭架借阅,不外借。
3、由各研究室所购图书经登记入库后,课题组研究成员可开架借阅,借期为一月,到期可续借,续借期亦为一月,课题结题后须归还资料室。
4、外来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所长同意后方可阅览图书。
5、每人每次限借阅图书一册,阅后请放回原来位置。
6、对于实行闭架借阅的图书不得带出室外,若需复印须经图书管理员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带出复印,当日必须归还。
7、借阅者可对图书资料的购置提出建议,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图书资料管理员或中国藏学研究所办公室反映。
8、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污、损图书资料,违者严惩并取消借阅资格。
9、图书资料室备有图书资料目录供借阅者查阅。
10、阅览时请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清洁。
11、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