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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统计年报的范围: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的社会科学、综合、师范、体育类院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工、农、林、医本科院校,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公布的高校代码表为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高校的统计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科技统计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一项重要任务,统计数据直接为国家制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各有关部门和高校的主管领导要负责落实和实施,协调各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要组织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统计指标的涵义、统计口径、分类指标和填报要求,防止缺报、漏报、误报,要及时更新人员库、机构库、项目库等基础数据,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2004年社科统计各高校要统一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使用网络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系统》,详见社科网上关于统计系统的使用说明和填表说明。
四、各高校于2005年2月5日前将年报统计表一式二份和数据软盘报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单位)所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需另抄报主管部门一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高校统计年报的审核汇总,并于2005年3月5日前将各高校的统计年报表和汇总表各一份及数据软盘报送我部,同时报送专家库和机构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汇总结果于2005年4月30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
教育部
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2004年报表(excel格式);
附件2:填表说明(doc格式);
附件3:学校代码库(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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