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会议的(正式)通知
教社政司函[2001]69号
关于召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重点研究基地依托高校: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是今年和十五期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拟于6月上旬在北京召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会议,请各校结合这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落实基地整改和各项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代表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依托的39所高校主管社科研究的校领导1人,(社科)科研处处长1人。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103个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1人,其中10个省属高校基地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教委)科研处处长1人。
3、会议特邀发言代表,有关高校校长6人。
4、会议列席代表: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的10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1人。
二、会议交流材料准备
(一)39所高校的基地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基地建设的经验、问题和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学校落实专家考察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的情况。
2、重点研究基地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的情况,主要包括:⑴学校领导对基地建设的重视程度、加强领导的主要措施和做法;⑵学校保障基地负责人责、权、利相结合的具体措施,以及落实主任(所长)负责制的情况;⑶协调基地与相关院系关系的经验和问题;⑷驻所研究制度及学校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⑸基地网络和资料库建设方案。
以上报告请按上述序号撰写,简明扼要、数字准确、不写空话和套话,可插入必要的图表。报告用A4纸打印装订230份,携带到会作大会交流材料。
(二)13所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验介绍
1. 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2. 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
3.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4.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5. 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
6.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
7.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8.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9.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
10.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
11.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
12.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
13.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以上经验介绍不必面面俱到,可突出基地建设某些方面的成功经验深入总结,特别是认真总结基地建设的思路和某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经验介绍用A4纸打印装订230份,携带到会作大会交流文件。同时将介绍的主要内容在大会上用投影仪作15分钟发言,并准备接受10分钟提问。
上述39所学校报告和13个基地经验介绍内容,请用文本格式制作3.5寸软盘一张,带到会上交我司科研处何健同志,以便上网。
(三)《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修改建议
我司将于5月中下旬在网上公布在汇总各高校和各基地修改建议后提出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39所高校科研处认真组织各基地讨论,提出进一步修订意见,以便会上能够通过这个文件。
三、会议主要议程
1、教育部领导致开幕词
2、会议特邀代表6位校长发言:每位代表发言20分钟,集中介绍学校对基地建设的认识、加强领导和深化改革的主要措施。
3、13所重点研究基地经验介绍,每位代表发言15分钟,接受提问10分钟。建议使用投影仪。
4、结合《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
5、按学科成立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
拟按以下12个学科成立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所长)联席会议:⑴文学、⑵历史学(含考古学)、⑶哲学(含逻辑学、宗教学)、⑷法学、⑸政治学(含马克思主义)、⑹经济学(含统计学)、⑺社会学和民族学、⑻语言学、⑼教育学和心理学、⑽新闻传播学和图书情报文献学、⑾国际问题和港澳台问题研究、⑿综合研究。
会上套开12个学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联席会议,研究2001年度基地主任学科联席会议活动计划。
6、考察北京地区部分基地建设情况
会议将安排半天时间,分6个组分别考察北京大学2个基地、中国人民大学2个基地、北京师范大学2个基地。被考察基地由会议代表在会议期间抽签确定。每个中签基地的考察时间为1小时45分钟,内容包括:⑴听取基地主任汇报20分钟(用投影仪),提问10分钟;⑵考察基地设施30分钟;⑶与基地负责人、专兼职人员座谈40分钟。
四、会议时间
6月6日(周三)-8日(周五)。6月5日(周二)报到,9日(周六)上午离会。
五、会议地点
北京 金三环宾馆(国家税务总局招待所。地址:丰台区南木樨园18号。南三环路木樨园环岛附近)详见附图。
六、其他事项
1、我司拟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社科处负责会务工作。
联系人:韦蔚
电话:010-6220 7911(办),010-6220 0112(办),13910073584(手机),
010-95968-83346(呼机)。
传真:010-6220 0103。
2、6月5日全天组织接站,请会议代表将接站回执(附件2)于6月1日前传真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处。
3、乘飞机的代表请购往返机票。需订返程火车票的代表,请将订票回执(附件1)于5月29日前传真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处。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ΟΟ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会议代表订返程票回执
5月29日前传真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处
传真:(010)6220 0103
电话:(010)6220 7911
会议代表所在学校名称:
姓名 职务 性别 返程日期、地点、车次、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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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会议代表接站回执
6月1日前传真至:北京师范大学社科处
传真:(010)6220 0103
电话:(010)6220 7911
会议代表所在学校名称:
姓名 职务 性别 到达北京日期、车次、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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