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将竞争机制引入科学研究,以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的改革,特制定《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OO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