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社科科研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专题会纪要
时间:2001年4月24日上午 地点:行政楼320会议室 主持:杨继瑞 出席:副书记唐登学、罗中枢、副校长杨继瑞和社科处等有关部处、文科院所、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基地、以及学报(哲社版)等有关三个社科学术刊物的负责人。 杨继瑞副校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就我校社科科研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以及进行了讨论,并做出了如下决定: 一、 关于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体制。教育部高校社科重 点研究基地,是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的示范,要用基地建设带动我校社科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和社科机构改革。国家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体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关于:“重点研究基地应是学校直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即:(1)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编制,有必要的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2)拥有独立的办公、实验和资料室用房及设备;(3)能够独立安排科研工作、聘任专兼职人员(包括行政和资料人员)、制定内部分配制度,经费实行独立核算;(4)独立设置、与院(系)平行,在与校内有关院系保持密切合作关系的同时,不能与其“合二为一”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教学院系负责人(正职)不能兼任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正职)”的规定执行。并充分考虑各所的历史与现状,考虑既有利于基地的发展,又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在教学、科研,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科研等方面,如何与有关学院协调、合作。 一、古籍整理研究所、人口研究所为教育部部批研究所,历史长, 基础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且机构相对稳定,学校应按省级基地来考虑其管理机制,参照国家基地的管理办法和支持措施进行建设,作为下一批竞争国家基地的后备所。 二、比较文学研究所、城市研究所、司法改革研究所,区域经济研 究所等校级基地,按校院共管、共建,以院为主的原则支持与建设。 三、其他校批虚拟科研机构,由学校直接管理,并以科研项目、经 费为中心组织科研和学术活动,不能签经济合同,只限于科研和学术交流、学术咨询和社会服务等活动。学校不提供专门编制和办公用房。 2001年底对虚拟科研机构进行一次清理、评估,对违规的、经费不 到位的、或已没有活动的,2002年3月摘牌、收回公章。 四、针对新一轮并校改革,学校校级和部处干部变动较大的实际情 况,对我校国家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领导小组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一届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建议名单如下: 组 长: 卢铁城 副组长: 吕重久 唐登学 罗中枢 杨继瑞(常务副组长) 成 员: 石 坚 潘显一 严仕俊 范昕建 汪朝清 蒋晓丽 李旭峰 蔡崇榜 章成蓉 晏世经 张明高 周激流 曹顺庆 王挺之 邓生庆 李天德 唐 磊 办公室: 设在社科处,由社科处处长潘显一兼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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