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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纪要 | 旦增遵珠:雪列空十八宗谿治理之道——制度生成、文本治理与危机应对
【 2026-07-03 20:39:13 】 【 来源: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 】

2026年6月17日晚,西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旦增遵珠副教授应邀在四川大学江安文科楼二区517室进行了题为“雪列空十八宗谿治理之道——制度生成、文本治理与危机应对”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为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主办的“青藏高原历史与社会”系列学术讲座第二讲,讲座由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李志英副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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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研究多将雪列空视为一个行政机构,忽略了它实则是一个完整的管辖区,是一个涵盖雪城及十八宗谿、拥有独立税基、内勤力量和完整驿传网络的治理单元。因此,有关公家属民的跨区域调配、驿传网络的整体运转、灾害应对中的多主体分工等问题,只有将分析单位从机构转向管辖区才能真正理解。围绕这一核心视角,报告从制度生成、日常治理与危机应对三个层面展开。

关于制度生成,讲者首先纠正了一个长期流传的误解。既往研究认为雪列空是第司·洛桑金巴于1675年一次性设立为执法机构,但根据《云裳》记载,1673年至1680年间,雪列空的前身——雪司库、雪收入房、雪内侍——承担的始终是仓储管理、物资调拨与内廷勤务,执法职能未见记载。机构负责人后来称为雪尼(司库),这一称谓本身保留了其内府仓储的原始渊源。雪列空也并非一次性设计定型,而是在仓储管理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职能复合体,执法职能是管辖范围从雪城扩展至十八宗谿后被逐步附加的。

18世纪初,拉萨与雪城面临治理危机,《颇罗鼐传》记载了布达拉宫内部失序与差役制度严重不公的双重困境。康济鼐的整肃与至迟1723年出现的“拉雪首领”职位,构成了从分散管理向统一统筹的过渡。1772年第穆诺门汗推动差税改革,通过设立三个私户辖区,将既有地方势力纳入官方治理框架。至18世纪中叶以来,《西域全书》与《卫藏通志》表明,朗孜厦与雪列空的二元分治格局正式定型。这一演化脉络揭示:制度是层层累积的历史过程,而非一次性设计的产物。

在日常治理层面,报告提出了文本治理的概念。雪列空辖区的日常运转依赖两套核心文本。一是《官员品级簿册》,记录了1810年至1898年间有品级官员的选任、调补、晋升、降职与退出。分析显示,雪尼职位长期由阿尔布巴、帕拉、朵喀、吞巴、擦绒、凯墨、萨迥等十余个私户垄断。清廷对所有任命均予备案但不干预,以最小行政成本换取边疆稳定。簿册将隐性的私户垄断转化为文本固定的权力格局。二是《铁虎清册》。与其他宗谿按地域编排不同,雪列空清册按身份分卷:公家属民一卷,寺院与私户属民一卷。这种编排源于雪列空辖区的空间逻辑,即十八宗谿并非连片行政区域,而是以拉萨为中心的驿传通道上的补给节点。雪列空辖区由此成为连接东部内地与卫藏内部的驿传枢纽,报告称之为“南渡北驿”格局。公家属民正是配置在这条驿传网络中的常备后勤力量,需要跨区域调配,故单列一卷;寺院与私户属民维持属地管理原则。文本编排差异折射的正是治理对象的不同职能。

在危机应对层面,报告分析了降地蝗灾、扎什营雹灾、蔡里营水灾等案例,揭示了雪列空在灾害压力下的职权边界。雪列空承担差役摊派、计划制定、灾情查勘、工程督办等执行性职责,但不掌握减免决策权与经费拨付权——决策权与财政权在噶厦。降地蝗灾中,二十九岗差地的承种责任落至仅存的六户属民,核算基准却不可更动;扎什营雹灾中,雪列空管事将上级原则转化为可执行方案;蔡里营水灾中,噶厦指令雪列空督办工程却未拨付经费,营官与属民被迫替雪列空请求钱粮。有决策权者不承担执行责任,有执行责任者不享有决策权力。

雪列空从17世纪布达拉宫的财政仓储起步,至19世纪已成为集征收、差役、驿传、司法、治水、勘灾等职能于一体的法定地方机构。其日常运转依赖文本治理,簿册管人、清册管事,程序化的文本既是治理工具,也是权力格局的固化装置。危机应对揭示了其职能的边界。雪列空居于执行枢纽,却不掌握决策与财政权力,属民的困境成为制度运转的结构性成本。唯有将分析单位从机构转向管辖区,这一治理逻辑才能得以凸显。

讲座结束后,主持人进行了总结点评。与会师生围绕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探讨中结束。


整理供稿| 王乔娜

编辑| 孙昭亮

审稿| 李志英